江蘇啟動大氣污染防治立法《江蘇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》被江蘇省人大列為今年正式立法項目。近日,江蘇省人大廣泛調研就立法征求意見。 江蘇作為國務院確定的大氣污染防治重點控制地區,尚未制定大氣污染防治綜合法規,立法迫在眉睫。今年2月,《大氣污染防治條例(草案)》起草完成,在7月提交省人大常委會審議前,江蘇省人大近日再次在常州、泰州、淮安等地開展立法調研,修改完善相關條款。 這是江蘇省**就燃煤、工業項目、機動車船、揚塵、秸稈焚燒等各種大氣污染源的防治進行**綜合立法。條例將明確,在江蘇省實施空氣質量改善目標責任制度和考核評估制度,推動空氣質量達標管理。這意味著空氣質量改善目標是否完成,將作為對有關部門及其負責人考核評估的重要依據。 “希望《大氣污染防治條例》能夠從更高的層面,以法律的形式,將各個部門的職責固定下來,并且規定要完成的責任。”省人大代表、南京市環境監測中心站站長王合生告訴記者。 這次立法的一項重要內容是建立大氣污染物排放許可制度,并將制定較為嚴格的法律責任,保障制度得以有效實施。同時,也強調公眾的知情權應被充分尊重,環保等部門應該依法公開大氣環境信息,完善公眾參與程序,對排污單位情況進行監測監察,作為環保信用等級評定等重要依據并向社會公開。上一篇:國新公司介入重組 大唐發電煤化工項目有望激活下一篇:三峽工程什么時候驗收完?